按照省教育厅《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选聘办法》【黔教发〔2020〕70号】(附件1)、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选聘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2)文件要求。为深化本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,促进教育链与人才链、产业链、创新链的有机衔接。省教育厅、省委组织部、省科学技术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(以下简称“省五部门”)联合开展2020年贵州省首批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选聘工作。我校共获得9个“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”岗位。
按照教育厅的工作要求,我校制了《yh533388银河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选聘细则》(校政发[2020]73号,见附件3),学院严格按照附件1~3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招聘及面试工作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及聘任数
按照教育厅公布的《拟招聘首批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岗位需求表》(见附件4)中的岗位名称、研究方向、岗位职责、对应领域、专业指导要求、导师来源及聘任数进行招聘。具体岗位分布如下表所示:
拟聘任学院 |
岗位名称 |
研究方向 |
聘任数量 |
学院 |
药学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导师 |
药物(含化药、中药/民族药、生物制药)研发、生产、流通、管理 |
4 |
二、产业导师选聘条件及选聘要求
产业导师选聘条件及要求请参见附件1、3中省五部门及学校对产业导师选聘条件及导师职责的有关规定。
按照教育厅规定,本年度产业导师只能选聘本省内的企业、行业、科研院所等符合选聘条件的科研及管理人员。产业导师聘任期限为3年,聘期内需进行期中及期满考核。申报者不得同时申报省内其他高校的产业导师,一经发现不予聘任。
学院应严格审核申报者的资历及履职计划。明确规定拟聘任人选的工作内容、工作职责、完成时间及考核目标。
三、招聘流程
各拟聘任学院对外发布产业导师招聘信息(招聘信息公开挂网时间不少于7日)
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自愿填报《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申报书》(附件5)及相关佐证材料,一式三份(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需A4纸双面打印、白色封面胶装),报送至学院进行资格审核。(2020年12月18日前)
学院组织专家组,严格按照教育厅及学校文件要求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,确定拟聘任人选。
确定拟聘任人选后由学院填写《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6),并将聘任人选的申报书(两份)、附件6的纸质版、招聘信息网页截图、专家组审核意见等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,同时将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354037918@qq.com(2020年12月22日前)
研究生院汇总后公示拟聘任名单,公示期3日,公示期满后将拟聘任人选的申报书、佐证材料、选聘过程资料及拟聘任名单报省选聘办公室。(2020年12月25日)
省选聘办公室审核申报材后,确认聘任名单,并发放“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聘任证书”。
学院拟定聘任合同,列明3年聘期内履职计划及考核目标。将合同样稿报研究生院初审,经学校讨论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聘任合同。按照教育厅规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聘任合同签订。
四、产业导师聘期内管理及考核要求
按照附件1~3的有关规定,学院对产业导师具有监督及管理的职责。聘期满两年需进行中期考核,期满后进行满期考核,对考核合格者可续聘。考核结果需报省选聘办公室备案。
五、省五部门对产业导师管理要求及政策支持
省选聘办公室定期督查高校产业导师执行情况。对期满考核优秀者可获省教育厅表彰,同时对于产业导师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高校在招生计划、相关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。对履责不利的高校减少产业导师及相关经费支持。
学院
2020年12月14日
附件:
1、《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选聘办法》(黔教发[2020]70号)
2、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选聘工作的通知》
3、《yh533388银河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选聘细则》(校政发[2020]73号)
4、《拟招聘首批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岗位需求表》
5、《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申报书》
6、《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申请汇总表》